通晓八门外语的法学教授施鹏鹏:忙时有序,闲时有趣

时间:2023-04-26 05:57:49


(资料图片仅供参考)

施鹏鹏,中国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博士,法国埃克斯·马赛第三大学刑事科学博士。主要研究方向为纪检监察、刑事诉讼法、证据法与司法制度。他通晓八门外语、著作等身,是连通中西法律的学者,也是拥有百万微博粉丝的网红法律博主。但在这些光环之下,仍难掩其“匠人”本色。

“匠人”二字,是施鹏鹏的微信签名,也是他对自己的要求。学术一途,最为孤寂,而施鹏鹏选择的研究方向,更是少有人踏足,同行者寥寥无几。不过,对于施鹏鹏来说,从“山城”重庆到“水城”法国埃克斯再到北京,曾经每天工作18个小时以上、只吃面包牛奶这般苦行僧的求学路苦不足道,乐亦自知。

在施鹏鹏的学术生涯中,他总是和“最年轻”这几个字分不开。2008年,未及而立之年的施鹏鹏成为西南政法大学第一个中法两国大学均承认的双料博士。2009年,他成为西南政法大学最年轻的教授,同年晋升西南政法大学最年轻的硕士生导师。

2022年,年逾不惑的施鹏鹏又一次被贴上“最年轻”的标签,成为10位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挂职的专家学者中最年轻的一位,以学者角度近距离接触实务工作。

今年3月,挂职期结束,施鹏鹏坦言:“这是我人生中最宝贵、最美妙的经历之一。”

施鹏鹏在北京奥林匹克森林公园留影。(摄影:方圆记者 张哲)

“加盟”最高检

“这名女性是被强奸杀害的,但尸体身边的草没有被压弯,并不能简单说明这不是第一案发现场,也有可能女性被害人在受到侵犯时已失去反抗能力,犯罪现场未有明显挣扎痕迹。”

“仅凭一个纽扣掉在地上的间接证据,我们无法简单推断出被告人对被害人实施了暴力行为,因为纽扣掉落的原因很多,且属于合理的疑点。”

……

参与案情讨论,从专家学者的角度提出看法,是施鹏鹏在最高检第二检察厅挂职期间的工作日常。

“来到第二检察厅,我感到非常兴奋,因为我一直期待着参与案件的办理。”施鹏鹏还记得,2022年3月2日上午,在最高检一间敞亮的会议室里,10位到最高检挂职的专家学者与最高检领导座谈交流,以此特别的入职仪式“加盟”最高检。

于施鹏鹏而言,这次挂职经历给他提供了一个了解司法实务的微距镜头,这对他的研究大有裨益。

在这期间,辛龙故意杀人案是施鹏鹏印象较深的一起案件。

案件中的被告人辛龙与被害人张某艳曾经是男女朋友关系。恋爱期间,辛龙隐瞒离婚后仍与前妻共同生活的事实,这让张某艳感到羞怒。

2015年3月5日,在张某艳住处,张某艳与辛龙发生争执,辛龙掩住了张某艳的口鼻,致使张某艳机械性窒息死亡。随后,辛龙为了掩盖罪行,将张某艳的尸体抛至楼下。

2016年1月13日,辽宁省大连市检察院以辛龙涉嫌故意杀人罪向大连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其间,张某志(被害人父亲)提起附带民事诉讼。2016年8月1日,大连市中级法院以辛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赔偿被害人家属经济损失31416元。

宣判后,辛龙提出上诉,辽宁省高级法院于2016年12月29日以原审判决认定的事实未排除合理怀疑,定案证据不够确实、充分为由,将此案发回大连市中级法院重审。2018年1月24日,大连市中级法院作出刑事附带民事判决,判处辛龙无罪,驳回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张某志的诉讼请求。

2018年2月13日,大连市检察院向辽宁省高级法院提出抗诉。但是,辽宁省检察院以抗诉不当为由决定撤回抗诉;同日,辽宁省高级法院裁定准许辽宁省检察院撤回抗诉。但张某志依然不放弃,继续向辽宁省检察院提出申诉。辽宁省检察院经复查认为,不符合抗诉条件,决定不予抗诉。

2020年1月,申诉人张某志向最高检申诉。2020年11月,最高检第十检察厅将案件移送第二检察厅审查,这起几番来回的杀人抛尸案,就这样摆在了最高检第二检察厅的案头。

经认真审查分析案卷材料和有关证据后,承办检察官认为,虽然在案证据存在一定欠缺,辛龙拒不认罪,但原判认定辛龙无罪的理由并不成立,故意杀人的嫌疑不能排除。因此,第二检察厅多次组织召开专家论证会,听取意见。

施鹏鹏也参与了该案的讨论。“主办检察官在讨论案件时也存在一些疑虑。在被告人辛龙离开被害人张某艳到尸体被发现之间的两个小时,是否有他人作案,现场留下的鞋印足迹是否属于辛龙本人,这些存疑部分需要进一步调查确认。这也是此案的关键之处。”施鹏鹏向《方圆》记者进一步解释,“陌生人可能持有钥匙开门而入,并不属于合理的疑点,并不构成无罪的事由。”

根据承办检察官审查情况和专家意见,第二检察厅决定对这起案件进行立案复查,自行补充侦查。具体措施有四点:

一是赴案发地大连市与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共同研究本案事实证据和法律认定问题。二是复勘案发现场,重新取证。三是对辛龙本人开展调查。四是重点突破“嫌疑足迹”问题。经过调查,主办检察官“倾向认定现场鞋印与样本鞋印(所采辛龙足迹)为同一人所留”。

因此,第二检察厅认为原无罪判决确有错误,应该予以纠正,并提出了抗诉的意见。最高检检委会经审议认为原判错误应予纠正,于2022年2月11日向最高法提出抗诉。同年6月2日,最高法指令辽宁省大连市中级法院对本案进行再审。

2022年12月27日,大连市中级法院作出判决,认定辛龙犯故意杀人罪,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终身。2023年2月,最高检通报了这起案件的相关情况。

消弭理论与实务的隔阂

“自2022年3月挂职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副厅长以来,我协助领导第三办案组,参与第二检察厅所承担的部分重大刑事犯罪检察工作,具体负责涉及故意杀人罪和抢劫罪两个罪名的案件的检察事务,包括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抗诉等工作,开展立案监督、侦查监督、审判监督及补充侦查等监督工作。”施鹏鹏接受《方圆》记者采访时表示,参与案件讨论是他作为挂职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副厅长的主要工作,也是他最感兴趣的地方。

“很多案件是特别值得推敲的,涉及实体程序跟证据,比如谭修义故意杀人、强奸案。”施鹏鹏说,2022年,经最高检依法抗诉,最高法指令再审,河南省高级法院最终改判被告人谭修义无罪。这起案件引发理论界与实务界的广泛关注,并入选2022年度十大法律监督案例。

在施鹏鹏看来,谭修义案的纠正并非因“真凶再现”或“亡者归来”,而这恰恰体现了目前司法实践中对疑罪从无原则的坚持。从检察院抗诉理由到无罪辩护理由以及再审判决,均说明了案件现有证据所证事项未能达到证明标准,原判决所认定的案件事实有诸多存疑之处。

由此可见,疑罪从无原则正在深入刑事审判监督领域,在审判监督工作中坚持疑罪从无、防范与纠正冤错案件,是我国刑事司法改革的巨大进步。

通过谭修义案,施鹏鹏深刻理解了作为法律的守护者,我国检察官不仅承担着控诉职能,而且也负有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发现实质真实的客观义务。在实践中,检察官的客观义务常表现为全面调取证据、中立审查材料等方面,而对公正判决的追求也是检察官客观义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施鹏鹏说,谭修义案的再审程序能够顺利启动,与检察院的抗诉紧密相关。这充分反映了检察机关履行客观义务、追求实质真实,面对冤错案件必究,为无辜者澄清,做到“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的决心和态度。

除处理案件之外,施鹏鹏还参与了一些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的起草工作。挂职期间,施鹏鹏还帮助推动最高检和中国政法大学合作共建了重罪检察证据分析研究基地。

“这是为了检察系统能够更加便捷地与专家学者取得联系。当一些案件在证据分析方面存在问题时,检察机关可以向专家学者寻求帮助,专家提供的想法对于案件侦破和证据补足都非常有价值。”施鹏鹏表示,重罪检察证据分析研究基地的设立实现了理论和实践部门之间的双向交流,推动了证据科学学科教育、理论研究与检察办案的深度融合,促进了重罪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2022年7月24日至29日,施鹏鹏赴云南参与最高检“重罪案件捕诉一体机制的建构”调研,厘清检察院捕诉一体目前存在的矛盾,总结经验,提出加大检察官对侦查工作的指导力度、强化重罪案件捕诉衔接、确保办理质效等意见,形成了一系列成果。

“实务应用和理论学说相互紧密联系,法学理论是法律实务的基础,法律的实务应用则是法学理论的归宿。”施鹏鹏向《方圆》记者表示,实务中遇到的案件极具多样性,具体体现为案件情况复杂多变、证据掌握难度不一、包含社会问题不同等方面。实务中遇到的问题对相关理论的发展带来了冲击与启发,更进一步证实了法学理论和法律实践是不可剥离的。

“挂职的经历让我深刻地感受到,书斋里的纯理性思维并不能解决所有问题,与此相比,检察官的工作流程和思维方式是更加深入和全面的。理论与实务之间仍然存在一些隔阂,这些隔阂是由于专业和职业方向的不同而产生的。而消弭这些隔阂,也是专家学者参与实务工作的意义所在。”施鹏鹏说。

在施鹏鹏看来,办案的过程就像进行一次非常困难的推理,比在课堂上处理虚构案件的事实更加复杂。因为办案并不是简单地适用法律,“‘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努力实现办案质量、效率与公平正义的有机统一”才是检察官应当秉持的原则。

案件质量是公正最根本的前提,即应最大限度地追求实质真实,准确适用法律。此外,效率亦是公正的重要条件,法谚云,迟到的正义即为非正义,办案检察官应避免诉讼拖沓而给当事人权利造成侵害。

此外,办案检察官还需要考虑除了法律之外的其他因素,比如“天理国法人情”、社会舆论、当事人的基本观点,甚至还需要思考如何让这个案件办理得更加出色,从而促进法律得到更好落实。

“对学者和实务工作者来说,需要相互启发,共同成长。有时候开完检委会,我和厅里的同志还会再聊上几个小时,探讨如何更好地解决问题。在讨论案件时,大家都非常投入,充分发扬民主,各抒己见,畅所欲言。这样的讨论氛围让我感受到了最高检内部的专业性和严谨氛围。我甚至觉得,他们的讨论氛围比我们学术界还要激烈一些。”

施鹏鹏告诉《方圆》记者,原来自己以为最高检每年只办少量的案件,但真正接触下来,才发现最高检的同志们工作都特别辛苦。因为“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每位检察官都非常认真地对待每一起案件。

“在最高检挂职,这是我人生中最宝贵、最美妙的经历之一。”施鹏鹏常常开玩笑说,经过一年的磨砺,自己已经准备好成为一名检察官了。“如果有一天我被选为检察官,我也可以从基层开始工作。我对案件的流程和检察官的思考方式已经相当熟悉。现在,我不仅是一名教授,还是一名曾在最高检任职的教授。在许多问题上,我可能与纯理论学者存在一定的区别。”

“关山初度尘未洗,策马扬鞭再奋蹄”,虽然挂职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副厅长的工作已经结束,但施鹏鹏在实务工作中形成的重要认识将一直延续在他今后的研究、思考之中。

最年轻的法学教授是怎么练成的

“说起来有些惭愧,我进入学术领域并非因为拥有高超的天赋或是有什么远大志向。相反,我年轻时的梦想是成为一名演艺圈的明星。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我的颜值不断下降,限制了我的梦想。”施鹏鹏向《方圆》记者打趣说道。

施鹏鹏上大学时,他的大学老师就曾开玩笑地说他:“尽管你的头脑好用,但以你内向的性格、笨拙的表达和平庸的颜值,或许只能像我一样,在学校里做学问,当一名老师。”

“实际上,我也认识到了这一点,整个大学期间,除了每年拿到专业成绩第一名和一等奖学金之外,我没有其他的闪光点,不善于打球、不懂得文艺、不擅长社交。但是,我从小就拥有一种特质,可能是同龄人中较为罕见的,那就是好奇心。”

施鹏鹏补充道,自己后来之所以决定踏入比较法研究之路,是遇到了一些做学术研究的老师。这为他打开了一扇新的大门,让他进入了一个未知的世界。

大学三年级的时候,施鹏鹏时常去听孙长永和陈刚两位教授的课程,这两位教授都曾在法国留学,是当时在西南政法大学里备受瞩目的青年才俊。在听课的过程中,施鹏鹏第一次接触到了“比较法”这一概念,并感受到了其中的魅力。

“从两位老师那里,我初步了解了欧陆法系的刑事诉讼及证据法的基本理论和制度,决心去欧洲留学进行深入研究。”在两位“偶像级”老师的引导和启发下,施鹏鹏坚定地选择了学术道路,并且确定将刑事诉讼法作为研究方向。

2004年,施鹏鹏先后考取了西南政法大学刑事诉讼法方向和法国埃克斯·马赛第三大学刑事科学与司法制度的“双博士生”。

在国内外同时攻读博士,常常要往返于“山城”重庆和“水城”埃克斯之间,但施鹏鹏很享受这种奔波,并美其名曰“鸡尾酒式的学习”——从国内外学界诸多前辈的经验中汲取灵感,调制出自己独特的风味。

几年之内,施鹏鹏先后发表了50多篇论文,包括《法国刑事诉讼与证据制度研究》和《法国检察制度研究》等文章,并出版了1部专著和3部译著,引起了国内法学界的广泛关注。

这些成果的背后是他数年如一日的苦行僧生活。“从2006年高强度阅读开始,我的作息时间便开始昼夜颠倒,每天凌晨三四点睡,十点半起,午饭后休息一个小时,继续阅读、写作。而2007年则进入了更高强度的写作期,作息时间完全混乱不堪,累了就睡,醒了就写,经常不知道白天黑夜。”施鹏鹏回忆道。

“研究问题,就要时刻保持好奇心。我非常喜欢福柯在《知识考古学》中的一句话,‘我努力使那些仅仅因其一目了然而不为人所见的东西为人们看见’。我喜欢追问问题的答案,这也许是我学术研究的动力来源。我经常告诉我的学生,对于那些看似真理的论断,不要轻易地放弃追问。”

施鹏鹏攻读博士学位时,国内学界反职权主义与当事人主义的声音很大,但到法国后,他发现,职权主义并非他想象的那样不堪,恰恰相反,它在许多方面比当事人主义是有过之而无不及的。

“中国学术界之所以对职权主义有误解,可能还是对主要的职权主义国家缺乏了解。法国是代表性的职权主义国家,但只研究法国的职权主义是不够的,因为法国无法代表欧洲。所以,为了满足我的好奇心,我又先后学习了德语、意大利语和西班牙语。”施鹏鹏说。

施鹏鹏在法国巴黎留影。(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在法国求学期间,施鹏鹏一共花了10万元复印各种学习资料。为了带回一本珍贵的法学经典著作,他甚至用数码相机将整本书一页页拍下。2008年回国的时候,施鹏鹏没有带其他任何值钱的东西,而是花1万多元把自己收集整理的1.2吨重的学术资料寄回国内。

2008年,获得“2007年度中国国家优秀自费留学生奖学金”的施鹏鹏(左一)和时任中国驻法国并兼驻摩纳哥公国大使孔泉合影留念。(图片来源:受访者供图)

在施鹏鹏博士论文答辩前,国内多所高校都热情地邀请他加入他们的教师团队,但施鹏鹏更愿意回到母校,重庆市也对像施鹏鹏这样的高层次人才伸出了橄榄枝。

2004年底,重庆市出台《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资格认定办法》,为“海归”博士直接申报正高职称扫清了观念和体制障碍。2008年,施鹏鹏顺利获得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博士学位和法国埃克斯·马赛第三大学刑事科学博士学位。2009年,重庆市职称改革办公室发布了《2009年度重庆市海外留学回国人员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拟批准人员公示》,施鹏鹏因其“个人成果突出”,在拟任“教授”的人员名单中名列第一。

就这样,未及而立之年的施鹏鹏成为西南政法大学最年轻的教授。要知道,如果按照中级、副高、正高的职称评定程序,即使每一个环节都不耽误,施鹏鹏至少需要6年才能当上教授,而当时他回到母校从事教学工作还不足半年。

但年少成名最忌浮躁,导师孙长永就曾多次告诫施鹏鹏:“千万不要觉得教授也当上了,就不做学问了。相反,要用更多的研究成果来证明你确实对得起‘破格任用’。”这种氛围让施鹏鹏觉得很受用。在他看来,正是学校领导和学界前辈的告诫,让他能够时时刻刻保持着清醒的学术头脑。

讲台上的“鬼故事”

采访中,施鹏鹏数次跟《方圆》记者提到电影《阿甘正传》里的一句话:“我总是向目标奔跑着,但从未想过,跑可以给我带来什么。”这句话如同他的座右铭,也是他的真实写照——对于人生和学问,他总是不遗余力地朝着目标奔跑。

与普通学者不同,从博士到教授的身份切换,对施鹏鹏来说只是一步之遥。在他从学生变成教师的几个月里,每次讲课前的一两天,他都会感到非常紧张。半夜睡不着觉,他就会起身对着镜子一遍遍地试讲。

在刑事诉讼中,人命关天,法律条文极其严谨。如果照本宣科地讲,课堂就有可能变得索然无味。施鹏鹏说,为了像导师孙长永一样,做到让课堂深刻又生动,他每堂课都会先给学生绘声绘色地讲故事,讲完一小段后,再让学生“且听下回分解”。

有一次,施鹏鹏讲了一个与自己有关的“鬼故事”。一天晚上,他被一个面无血色的女孩拦住,女孩请求他帮助。女孩说她家里失火,全家人都被烧死了。有人看到纵火者了,但当地公安机关却不立案。施鹏鹏告诉女孩,检察机关有立案监督权,像这种情况,她可以向检察机关反映,请求他们介入。

案件侦破后,施鹏鹏才知道那个女孩也在大火中被烧死了,来学校找他伸冤的是一个鬼魂。施鹏鹏讲得眉飞色舞,学生听得惊心动魄。故事讲完后,他说:“好了,今天我们就讲‘程序正义与怨念——立案监督权’。”大家这才恍然大悟,故事里的每一个精彩情节,原来都与这堂课要讲的法律概念有关。

施鹏鹏活泼生动的教学方式吸引了大批学生。到施鹏鹏上课时,一间大教室能挤下四五百名学生,连空气都变得稀薄。最火爆的时候,连上课都需要点名,但点名并非为了追求出勤率,而是为了腾出位置。如果有选了课但没有位置可坐的学生,施鹏鹏会点名确认,如果确实是没选课来旁听的,这个人就无法占用座位,只能自己带一个小马扎或者站着听课。

这些方法行之有效,后来被施鹏鹏带到了中国政法大学,并运用在教学、科研和社会服务之中。

施鹏鹏目前的课程主要有两门,一门是刑事诉讼法,另一门是证据法。这两门课程都面向本科生和文科硕博士生。此外,还有一门纪检监察课程,也面向以上学生。

“虽然有些案件不能透露,但是案件处理的思维方式可以让教学更加贴近实际。”施鹏鹏在最高检的挂职经历,也被他带到了课堂上。在他的教学中,法治不再是僵化的概念,也不仅仅是课本上的抽象表达,而是一个个具体的案例,里面不仅有法理,也有社情、世情与人情。

在中国政法大学,施鹏鹏不仅是高校教师,也是一名学者。当前,施鹏鹏主要在证据研究院做研究。

每天早上7点半,回归到“匠人”身份的施鹏鹏就会到办公室工作,一直到晚上10点才回家休息。每天他都会花4到6个小时听外语听力、背词汇、学语法,晚上还要进行复习——在中国政法大学的数年时间里,施鹏鹏做了一件在学术界看来性价比很低的事,即把以前掌握的四门外语拓展到了八门。

这种学外语的习惯一直延续到去最高检挂职的日子。第二检察厅的同志们时常能听到施鹏鹏学外语的声音。

“他想要学习哪个国家的法律,就会先学习该国的语言,这是一件令人十分钦佩的事儿。他身兼数职,却都能有条不紊地做到极致。更难能可贵的是,他是一个十分健谈有趣的人。我很有幸能有机会在他手下工作这么一段时间,受益匪浅。总的来说,我觉得他是一个忙时有序,闲时有趣的人。”第二检察厅检察官助理赵丽娜颇为敬佩地说道。

“给予人知识,也给人带来快乐”

“除了‘匠人’本色,施鹏鹏也展现出与他年龄相匹配的特质。作为一个‘80后’,他并不是严肃古板的学者。实际上在生活中他是一个开心果。”第二检察厅主办检察官柴乃文告诉《方圆》记者,不管是挂职副厅长还是教授,施鹏鹏都没有“官谱”。

施鹏鹏(左)与最高检第二检察厅主办检察官柴乃文(中)、检察官助理赵丽娜(右)讨论案件。(摄影:方圆记者 张哲)

无论多忙,施鹏鹏都会跟厅里的同志讨论最新发生的案件,分享域外法律知识,也会抽时间为自己指导的研究生开“施门”读书会,一起阅读最新的法律文献,分析最前沿的法学理论,以实现“教学相长”。

参与案情讨论,从专家学者的角度提出看法,是施鹏鹏(右二)在最高检第二检察厅挂职期间的工作日常。(摄影:方圆记者 张哲)

在第二检察厅检察官助理(借调)偰锦良看来,施鹏鹏是一位通晓多国语言的学者,特别擅长研究证据法学,对比较法的研究也很深入。“从比较法的角度,他认为我们国内对于证据的把握与国际上存在一些不同或者区别,甚至不足。他有自己独特的见解,并能够由浅入深地解释,帮助我们从理论角度提高办案水平。”

更难能可贵的是,施鹏鹏虽著作等身,但也拥有资深法律学者难得的洒脱和幽默感。

“施鹏鹏的‘脑容量’巨大,这使得他不仅是纯粹的学者,还能巧妙地将实务和学术研究结合起来。”柴乃文说,施鹏鹏对非法证据排除的理解非常深刻,他用通俗易懂的方式向检察官们解释学术原理,提升了检察官的办案能力。

不仅如此,施鹏鹏在微博上有近百万名粉丝,是具有相当影响力的法律博主。他时常以“滞销书作者”“卖书的”等元素以及各色动图与表情包等编成段子,给微博粉丝增加了不少乐趣。

在挂职结束前,施鹏鹏发了一条微博,说自己给第二检察厅重罪讲坛讲完课后去理了一次发,“突然发现头发白完了”,配图是电视剧《狂飙》里白了头的张译。

艺人胡歌在官宣生女后,被发现是福建女婿,施鹏鹏再次抓住这一“营销”热点,普及了一次自己的新书。从热门电视剧到近期的热点新闻,施鹏鹏始终在“冲浪”一线,这也是他苦心琢磨出的“营销”法律之道。

“我在微博上会营销自己的法律观点、法律书籍,利用当前流行的‘梗’来吸引学生的注意力,找到他们擅长的领域,并尽快形成共鸣。”施鹏鹏说。

在每天坐车通勤的时间里,施鹏鹏会用10分钟的时间发一条微博,以保证每日更新。“我会用有趣的方式来包装我的观点,让读者在不知不觉中接受它们。”

“但我和其他老师的方式不一样,他们的刑法素材是很生动的,用案件来普法能取得很好的宣传效果。而我做的是技术理论研究,所谓的‘营销’是一个引人入胜的噱头,旨在让读者关注比较法的研究。”

施鹏鹏坦言,他重点研究的比较法是一个相当小众的领域,很少有人为之付出精力,学生投入其中的性价比并不高。因此,他希望通过一些“营销手段”来吸引大家关注各个国家是如何研究比较法的,更希望年轻的学生能够更加重视这些学说,更多地专注于这一领域,并且能够在国际规则方面有所涉猎,以提高我国的话语权和规则制定能力。

作为施鹏鹏的同事兼同乡,中国政法大学法学教授刘家安告诉《方圆》记者:“我从事民商法学的教学研究,与他的专业领域比较远。即便如此,我也知晓他在专业领域取得了突出的成绩,这不仅体现在其学术研究方面,也表现在其对现实法律问题的关切。”

在微博里,刘家安时常扮演施鹏鹏的对立角色——“畅销书作者”。“在虚拟世界中,我们俩算是相爱相杀吧。爱生活,爱智慧,不仅给予人知识,也给人带来快乐,这就是施鹏鹏。”刘家安说。

对话施鹏鹏:细节决定成败

我想告诉年轻的法律人,从现在开始,要培养自己严谨的法律思维和习惯,这将决定你未来的职业发展

《方圆》:你在工作中是高校教师、专业学者,但在微博上却是一名活跃的法律博主。你是如何灵活切换这两种身份的?

施鹏鹏:这与我的性格有关。我属于偏双重性格,更愿意接触新鲜事物。在高校上课时,我接触的是年轻学生,如果不了解学生的心理和关注点,就难以上好一堂课。获取最新知识的最便捷来源是互联网。要做好教育,就要了解年轻人,学会转换角色,像年轻人一样成为网络使用者和倾听者。

虽然我时常上微博、发微博,但实际用微博的时间很短。新的表情包和动图是我偶尔看到就会顺手存起来的。因为按照我们教育工作者的理念,图片和视频比文字更具可视化冲击力。现代生活节奏快,微博比较受大众欢迎。同样,短视频平台也很受欢迎,如果时间允许,我也很愿意接触各种新媒体。

《方圆》:你现在每年带一到两个博士生,对学生提出了较高要求。这源于哪方面的考虑?

施鹏鹏:我对学生要求严格,这可能与我在法国求学期间导师对我要求严格有关。

法国求学经历带给我最大的影响是“细节决定成败”理念。我的导师西玛蒙蒂教授是一位非常严谨的老师,我和她始终保持着严谨的师生关系。虽然我的语言能力很强,但用法语写博士论文仍然有难度。在修改论文时,她经常把我的论文改得像花猫一样,一页纸甚至可以改几十处。

写博士论文期间,有两件“小”事让我受益终身。第一件事是特殊符号的全角和半角。我用的是中文系统的笔记本电脑,因此某些特殊符号会自动转化为全角符号,西玛蒙蒂教授对此非常生气。她说:“我希望你提交的是一份你认为最优秀的论文……而我提供的意见则是专业的学术意见,我不愿意看到非专业问题。”

第二件事是学术引用。我论文中的所有引用都严格按照学术要求,本以为不会有太大问题,但西玛蒙蒂教授还是在稿件上画了一个大大的问号。

我百思不得其解,她解释道:“你引用的一些书目,已有最新版。请参见最新版。”我这才恍然大悟。

在法国,许多经典作品,尤其是教材的更新速度很快,通常一至两年就会出新版本。作者的观点可能在新版本的作品中得到修正。因此,引用原则上必须以最新版本的作品为限。

回过头来看,可以说是导师的风格影响了我现在的教学工作,对文章精益求精,对学生要求严格。

另外,我还有两方面的考虑。一方面,中国政法大学是主流的法科大学,本身对学生的专业要求就较高。另一方面,我深刻理解了“我们办的不是案子,而是别人的人生”这句话的意义。

法律专业的学生如果没有高超的法律素养,未来在实务工作中就会很可怕。任何一个错案都会给自己、他人和社会带来很大的伤害。尤其是我们政法大学的硕士和博士,这些人在一流的法学院毕业并取得很高的学历,如果没有接受过严谨的法律专业训练和思维训练,对整个法治事业的伤害就很大。

《方圆》:你通晓英语、法语、德语、意大利语等八门外语,为什么学法律的人还要会多国语言?

施鹏鹏:在学术界,大陆法系目前还比较空白。我们努力做好学术研究,为的就是尽可能去弥补一些空白。语言是打开这个国家和世界的钥匙,要了解这个国家,必须先学会这个国家的语言。

我的导师孙长永带我进入了法律的世界。他有一句口头禅:“每学会一门语言,就相当于掌握了打开一个民族的钥匙,打开一个国家历史的大门。”现在世界上还存在一些主流国家或者非主流国家,它们曾经在历史上辉煌过,有独立的语言和文化。如果想了解它们,那就要去了解它们的过去,了解它们走的是什么样的道路。这条道路有经验也有教训,我们学习它们,才能明白我们中国之路该怎么走。

我认为学语言是人类与生俱来的本能,不管资历高低,我们生来就会说话,只是说不同方言罢了。就像说普通话、闽南语或客家话,只要下决心去做这个事情,持之以恒,学外语并没有什么特别之处。

虽然每个人的天赋不同,但每天的时间都是一样的,努力对每个人都是公平的。在过去的十几年里,我做了几件在学术界看来性价比很低的事情,那就是学了八门外语。在很长一段时间里,我专注于学习外语,做了很多基础性的研究,而不是应用型的研究。这样厚积薄发,自然而然地获得了成功。

《方圆》:挂职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厅副厅长的经历,对你的教学工作带来了哪些启发?

施鹏鹏:挂职最高检第二检察厅副厅长的经历,让我深刻认识到每位检察官和司法工作人员在办案过程中所肩负的重大责任。他们所处理的案件不仅关系到几个家庭的幸福,更关系到老百姓对公平公正的感受。因此,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必须从学校阶段开始,培养学生严谨的法律思维和扎实的法律功底,以避免他们在日后的职业生涯中犯下严重错误。

挂职期间,我与许多检察官和司法工作人员互相启发、互相讨论,共同探讨许多法律问题、事实问题和证据应用问题,这些讨论非常严谨和慎重。我认为,这种严谨的法律思维和习惯,最早是从高校开始奠定的良好基础。因此,我想告诉年轻的法律人,从现在开始,要培养自己严谨的法律思维和习惯,这将决定你未来的职业发展。

《方圆》:你在微博上常自称“滞销书作者”和“卖书的”,可以给法律人推荐一些书目吗?

施鹏鹏:对于法律人来说,阅读书目越广泛越好。我并不特别建议只读狭隘的书目,法律人除了阅读专业书籍,还应该广泛阅读更多的人文社科书籍。

至于我自己的书籍,我很想推荐和推销它们。我的书涵盖主流国家政治制度系列,包括德国、法国、意大利、西班牙、荷兰、葡萄牙、俄罗斯等国家的证据法和刑事诉讼制度。我的书与其他学者的书籍有所不同,因为它们涉及更多的比较法,包括国际主流国家和一些非主流国家的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我的书为中国提供了一个可参照的样本,这些参照不一定是借鉴,也可能是反思。

总的来说,我的书提供了一个生动的国际场景。通过阅读我的书,我希望更多年轻人能够加入比较法研究,既立足中国本土实践,又具有国际化视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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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方圆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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