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条款项怎么区分?合同的普通条款包含哪些类型?

时间:2023-04-14 09:42:09

条款项怎么书写?

主要应当根据交易的内容和情形而定,一般撰写合同条款要写清楚以下内容:

(一)合同交易的主体,即指在合同上签字或者盖章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议做些背景调查,审查合同主体的资质和资信。

(二)合同标的,指合同所规定的权利义务关系所指的对象。例如,汽车买卖合同的标的就是汽车。

(三)数量,是指合同标的的数量或规模,例如,汽车买卖合同中数量是10辆汽车。

(四)质量标准,是指在合同标的物的品质。买卖合同中有很多纠纷都是因为质量不达标引起的。

(五)当然,还有合同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条款,以及合同履行中上述条款出现争议,解决争议的方法是诉讼还是仲裁也是合同条款的重要内容。

条款项怎么书写

合同条款项怎么区分?

(一)合同的主要条款,合同的主要条款,是合同必须具备的条款,若欠缺即合同不成立。《民法典》第470条规定的并不都是合同的主要条款,但第1项规定的当事人条款和第2项规定的标的物的条款属于主要条款。

(二)合同的主要条款,有时使法律直接规定的。当法律直接规定某种合同应当具备某些条款时,这些条款就是主要条款。例如,《民法典》要求借款合同应有币种的条款(第197条第2款),该条款即为合同的主要条款。

合同的普通条款

合同的普通条款,是指合同主要条款以外的条款,包括以下类型:

(一)法律未直接规定,亦非合同的类型和性质要求必须具备的,当事人无意使之成为主要条款的合同条款。例如,关于包装物返还的约定和免责条款等均属此类。

(二)当事人未写入合同中,甚至从未协商过,但基于当事人的行为,或者基于合同的明示条款,理应存在的合同条款。英美合同法称之为默示条款。它包括以下内容:

1、该条款是实现合同目的及作用所必不可少的,只有推定其存在,合同才能达到目的即实现其功能。

合同条款的先后顺序

1、当事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和住所;

2、标的;

3、标的物的数量、质量;

4、价款或者报酬;

5、合同的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

6、违约责任以及解决争议的方法等。

标签: 条款项怎么书写 合同条款项怎么区分 合同的普通条款包含哪些类型 合同条款的先后顺序

来源:今日热点网
0
上一篇:股票手续费由哪些部分组成?股票手续费怎么计算? 下一篇:最后一页

最近更新

  Copyright @ 2001-2013 www.caixun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 财经新闻网 版权所有 京ICP备12018864号-1

  网站所登新闻、资讯等内容, 均为相关单位具有著作权,转载请注明出处

  未经彩迅新闻网书面授权,请勿建立镜像 联系我们:  291 32 36@qq.com

营业执照公示信息